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彤心教育 tongxinjiaoyu 彤心教育是深耕浙江公考教育领域的本土机构,聚集众多具有多年公考经验与市场号召力,并深受学生欢迎的专业师资,主营业务包括国家以及各省公务员、事业单位、遴选、军转干、医疗卫生等项目,具有成熟的课程体系、营销路径、培训方案与发展规划,成立以来因远高于市场的通过率获得了市场与学员的认可,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。 2026年宁波国企招聘: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批人员招聘公告88
发表时间:2026-07-10 16:47来源:宁波国资委网址:http://gzw.ningbo.gov.cn/col/col1229116730/art/2026/art_ac2771d1177c494ea0cb4c608b520748.html 彤心教育·彤心国企招聘网提醒您关注2026年宁波国企招聘信息:【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批人员招聘公告】 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,是宁波人才发展集团直属的国有全资子公司,先后被浙江省人社厅评为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测评20强(第2名)、全省服务重点产业50强、全省猎头100强,被宁波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授予“宁波市现代服务业30佳企业”、宁波市首批“专精特新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并荣登2025宁波创新创业风云榜,充分彰显在人才服务领域中的综合实力与行业地位。公司业务范围涵盖高端引才、考试测评、科创服务、档案科技、品牌策划、出海服务及人才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。公司始终以“打造一流平台、服务天下英才”为愿景,聚焦政府、企业与人才三方需求,倾力打造全链条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。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5名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采取公开报名和校园招聘的办法进行。 二、基本条件 (一)思想政治素质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; (二)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,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、职业(执业)资格要求; (三)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、工作经历、职业资格、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6年7月; (四)毕业于US/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、国内“双一流”高校的优先; (五)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; 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: 1、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; 2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 3、被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辞退、开除的; 4、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。 三、招聘岗位、人数、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
四、招聘程序 (一)报名方式与时间 1、报名时间:2026年7月18日-2026年7月24日。 2、报名方式:
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“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批人员招聘公告”,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,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,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(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、正面证件照,jpg格式,照片为30k以内,不大于160×200像素,不小于80×120像素),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。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,视为初审不合格。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岗位要求的填报信息需填写详实,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,即取消资格。报名成功的,将显示报考序号,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,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。 (二)资格审查 1、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,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初试人选,并以电话、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初试人员,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 2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1:3的,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。 3、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,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 (三)初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人数少于15人的,直接组织面谈,面谈合格分为60分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;若有效人数多于15人(含)的,则组织笔试,面谈和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,按面谈成绩占比60%和笔试成绩占比40%规则加权计算得出初试成绩。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: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,面谈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。 (四)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环节。复试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80分,成绩不合格者淘汰。面试结束后,按照招考岗位指标数,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如合适人选不足,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。 (五)体检、考察 公司统一组织体检、考察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,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,视作放弃聘用资格。 公示、聘用 考察结束后,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,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办理。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,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 在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,视情确定是否递补,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程序后,办理聘用手续。 岗位咨询电话:0574-89116701 受理时间:9:00-11:30,13:30-17:30(节假日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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